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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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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及要求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都想进一步增强个人或家庭的健康防护能力,因此购买商业健康险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首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疾病,本合同终止,给付30万元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180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首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合同终止,除给付30万元疾病保险金外,再给付15万元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后身故: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合同终止,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按30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如E贝贝少儿两全保险》
 
  一、身故保险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十八周岁后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
 
  2.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二、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满期,给付23522.4元满期保险金。
 
  国寿如E贝贝少儿保险组合计划由国寿如E 贝贝少儿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如E 贝贝少儿两全保险两款保险产品组合而成。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如E贝贝少儿疾病保险利益条款》和《国寿附加如E贝贝少儿两全保险利益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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