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泰康人寿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
产品特色
1、交10年,保30年
交费期短,保障期长,只需交10年,可保30年。
2、满期生存,120%保费返还
无论有无理赔发生,满期生存保费120%返还。
3、意外伤害1/2/3倍赔付
普通意外1倍,乘坐交通工具意外或驾乘私家车、公务车意外2倍赔付,航空意外3倍赔付
4、累计长达1000天的住院津贴保障
可保30年的住院津贴,意外、疾病均无免责期,住一天赔一天,单次住院最高180天,累计1000天
5、手续简单、安全
不需体检,直接电话投保;全程录音,100%回访,客户权益有保障。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后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前(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见10.4);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若身故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
2.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仍然生存,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110%×交费期间(年数);
(2)您累计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之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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