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保监会近日发文提醒,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广大消费者应知悉风险,谨慎投保。
受益于费率和预期收益方面的优势,香港保险产品广受内地居民青睐。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内地访客新造保单保费为316亿港元,占2015年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的24.2%;而2010年,内地访客到香港新买的保单保费总额仅为44亿港元。5年来,这一数字激增6.2倍。
业内人士分析,现在赴港购买保险产品的内地客户主要为年薪在30万以上的中产阶层,有较高的保险意识,通过购买香港
年金保险扩大保障,并以持有离岸美元资产进行汇率风险对冲和资产保值。
但对此保监会指出,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此外,除法律诉讼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不仅如此,香港保单也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
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