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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医保个人账户放开 支持购买商业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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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使得人们对于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每个人应该针对自身的保险需求,选择合适的健康险产品。
   近日,福州市通过《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从8月1日起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事实上,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措施,如辽宁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此外,重庆也从2015年起,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支持力度各不相同
 
  《通知》重点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明确购买条件——自2015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使用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二是保障产品供给——商业补充保险产品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且提供商业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三是畅通退保渠道——对于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这意味着从8月1日起,福州就允许使用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福州并不是第一个允许个人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地区,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支持政策。虽然不同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不同,但整体方向是允许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
 
  据了解,辽宁省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目前可以购买的产品有防癌险、重大疾病意外险等7类产品。当地的政策规定,医保卡余额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险,购买限额为4000元。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自己购买,也可以为直系亲属购买。此外,重庆自2015年起,也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业内:对行业影响不会太大
 
  事实上,除辽宁、重庆和福州外,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政策措施。如6月24日,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改革办公室和市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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