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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支出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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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的一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优惠多多,你知道不?健康险支出免个税后,月入万元的白领一年可以省税240元左右。
   昨日,记者梳理了2016年1月起实施的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供读者参考。其中商业健康险支出可税前限额扣除的政策最受市民关注。
 
  广州试点健康险支出免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明确了个人购买健康险的支出,按限额标准在个税税前扣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及27个省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纳入试点。
 
  广州市是试点城市之一,也就是说,今年起在广州工作、做生意获得劳务报酬的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其中,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股权奖励等个税可分期缴
 
  股权奖励、转增股本的个税都可以分期缴纳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全国范围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分期缴税计划,无须审批,只要报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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