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4日天津市召开的深化医改工作会获悉,本市深化医改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市级统筹、城乡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982万职工和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介绍,本市通过深化医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2010年的170元提高到2012年的378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增加到300元,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率先全面推行刷卡结算制度,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强化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加强了医保管理部门与医疗卫生单位以及患者之间的联系,建立全社会共建的医疗保险制度。(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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