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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公务员健康医疗:泰康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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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大病,小病,返本,有分红,可以养老,最好有大病保险费豁免

  客户资料:张先生,36岁,公务员,月均收入5000元,年缴保费:8850元

  〖案例说明〗:张先生36岁,于2009年5月月购买一份泰康吉祥两全全面保障计划,年缴保费8850元,保单生效后第200天,张先生因病在医大二院住院,经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通过积极的抢救治疗7天康复出院。此次因病张先生花费住院费32800元。

  张先生在确诊同时由家人给泰康保险公司95522报案。出院时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后,由保险业务员提交给保险公司,经过保险公司审核符合首次大病条件,把10万元赔付款打到了张先生的农业银行账户。

  张先生还有新农合医疗,本次生病新农合报销3500元。泰康保险和其它保险理赔互不冲突。

  张先生自从第一次大病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泰康保险公司豁免了张先生36岁到60岁的每年应缴保费。到张先生65岁合同终止时,还有3次,每次100000元大病理赔的机会。在2010年的9月,张先生因为肺炎住院治疗14天,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赔付刘先生11天住院津贴,每天150元,合计1650元。合同不终止继续有效。到张先生65岁合同终止时,将得到自己所缴的保费和保费豁免后由保险公司所缴到张先生保险账户的保费总和。还有高额的分红。可以作为养老金让自己度过幸福的晚年。

  (作者:刘力纲 石家庄 泰康人寿

  案例参考

  泰康吉祥两全综合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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