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昌农场启动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并按《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
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该场出台了有关方案,举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业务培训班,4个分场和35个生产队的干部参加,提高他们对搞好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履行职责,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保证质量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据了解,《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和缴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参保人员范围为:海口市非农业户籍的未从业居民、未成年人,以及本市学籍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幼儿园儿童和户口在本场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为:1993年12日31日前出生的成年人,每人年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0元,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每人年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元。
这项工作由该场社保科牵头实施,认真抓好工作的每个环节,对每个单位新参保人员进行姓名、类别和建卡、身份证号码填写与登记,要求每个分场指派两名业务人员负责收款,认真为参保人员办理好缴费有关手续。(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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