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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标准全市将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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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制定,根据征求意见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

  《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制定,根据征求意见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

  全市范围统一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属地管理、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资金来源为个人和家庭缴费、政府补助。医疗费用实行分担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本市城镇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大、中(含中专、中技)、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0岁以上低保老人个人不需再缴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在校大、中、小学生每年个人缴费35元(其中残疾人20元);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年个人缴费50元(其中残疾人30元);18周岁以上城镇其他居民每年个人缴费130元(其中残疾人100元);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以及“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人240元。此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提高,可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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