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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再推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三类人员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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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在一次性补足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次月就可参照厦门本市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经测算,这样一来,困难人员男补缴25年大约只需6万元,困难人员女补缴20年,大约只需4.8万元。

  困难人员,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养老金(含失地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人员。

  补缴金额大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记者:此次补缴,最高约需10万元,这些补缴的金额,是否会一部分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何建峰:三类人员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部分划入其个人医疗账户内,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内,并自补缴到账后次月1日起参照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新政策,经初步测算,目前50岁以上人员,补缴的金额52%将划入个人医保账户。

  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可提高20%

  记者:三类人员进行医保补缴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何建峰:《通知》确定了医保补缴后的医疗待遇。三类人员进行补缴后,将大大降低今后发生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医疗费的报销水平可达90%。

  原先,这三类人员一般只能选择参加厦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而补缴后,则可按普通参保职工的标准,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这样一来,住院保险比例至少可提高20%。即住院报销比例可从居民医保的70%,提高到90%。而门诊方面,报销比例,可从居民医保的50%,提高到80%以上。

  此外,参加补缴后,这三类人员今后也可以和正常参保的退休员工一样,持个人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体检或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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