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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笔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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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1日上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启动后受理的首件意外身故理赔案件结案,市民张女士成为获得该项保险理赔金的首位参保受益人。

  21日上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启动后受理的首件意外身故理赔案件结案,市民张女士成为获得该项保险理赔金的首位参保受益人。

  2011年5月初,张女士来到位于和平区的社险网点,咨询其父张某意外身故申请理赔的相关事宜,网点服务人员耐心地指导张女士如何填写相关单证及需要准备的材料。2011年5月20日,张女士正式递交理赔申请。据介绍,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张某在2011年3月的一天,到西青区小沙沃路边上坟烧纸,不慎将杂草引着,烧伤后送至医院救治,于4月4日不治身亡。

  服务中心理赔人员接到材料后,制定了调查方案。调查人员在第一时间围绕保险事故进行针对性走访,到受益人家中进行慰问、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经过深入充分的调查,结论为参保人出险情况属实,属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责任,并于6月20日结案。昨日上午,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将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身故保险金5万元打入受益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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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接到报案数量达到4039个,由于发生意外后需要治疗终结才办理申报理赔,因此受理的案件达到1343个。

  意外伤害险制度是政府主导、委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本市设立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负责意外伤害险的统一经办。市服务中心设立电话咨询服务部门,随时受理报案和业务咨询(服务电话:4006596196)。为了方便各区的参保人员申报意外险,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在各区县社保分支机构,相关街道、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参保人员可就近在各服务网点办理参保人意外伤害给付申报。

  提醒:各区社保中心设服务网点参保人可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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