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指明了健康保险的发展道路和方向:
一是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作用。《医改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从而明确了商业健康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二是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医改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从而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之上层面的主导作用。
三是提倡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经办管理服务。《医改意见》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此外,《医改意见》还在完善医疗执业保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健康保险提出了要求。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概况
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长足进步,覆盖面不断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医改意见》实施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创新,为服务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努力探索和实践。
业务规模稳步发展。2002年以来,健康保险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2009年,全国近百家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提供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内的健康保险产品2000多种,健康险保费收入574亿元,其中疾病保险保费收入256.1亿元,同比增长11%;医疗保险保费收入289.8亿元,同比增长23.6%。健康保险的发展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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