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提醒参保患者:
2012年度住院负担过重确定的补助比例为35%
属于“低保对象”的补助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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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补助今年第二季度发放
晨报讯(记者张星)昨日,市医保中心称,2011年度5000元以上“个人负担过重补助”的计发办法仍按以往经办方式,将在2012年第二季度进行发放,补助比例为35%,属于“低保对象”的补助比例为70%。
此项补助发放工作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对于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各区退管中心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统一领取后,各街道退管站具体负责发放。对于单位在职职工及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单位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
对于个体缴费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所在区医保中心领取。如果非本人领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死亡人员由其继承人领取,继承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与死者的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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