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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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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全残保险、身故保险等。

       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缴费方式:付费20年;付费至55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仅给付下列五项保险金中最先发生的一项,发生时日以下列五项保险金中约定的时日为准。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本公司将给付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被认定达到该疾病终末期阶段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被认定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即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的,本公司将自该状态认定始,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每月给付一次,连续给付十年,共计一百二十次。每次给付的金额等于该状态认定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若被保险人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期间全残,或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或被认定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期间身故,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予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若开始给付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本项保险金给付责任将延续至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完全给付时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本公司将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产品特色

  一张保单,全面保障一辈子

  ——终身健康保障,一举五得,一应俱全

  病有所医,击退重疾大敌

  ——34种重大疾病保障,让不幸的人不被庞大的医疗费打倒

  残有所倚,保障生命尊严

  ——全残保险金,给予积极面对人生最有利的支撑点

  老有所仗,确保安稳生活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让您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安稳

  爱有所继,延续大爱亲情

  ——身故保险金,让失去亲人的家庭得到照顾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保险金额36万元。张先生在保险期间可获得的最高保险保障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含34种重大疾病,见注释)36万元

  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36万元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3,000元/月

  全残保险金36万元

  身故保险金36万元

  在《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有效期内,以上各项保险金仅给付最先发生的一项,发生时日以各项保险金中约定的时日为准。

  情况一:若张先生在50岁时,发生脑中风并导致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则张先生可以获得《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36万元。

  情况二:若张先生在65岁时,无法独立完成穿衣、如厕、洗澡等项基本日常活动,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并经过专科医生确诊,则张先生可以自上述状态认定时开始获得《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每月3,000元(最多给付120个月)。在张先生70岁(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已经给付60个月)时,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张先生可以一次性获得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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