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近视眼矫正手术意外失明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接受近视眼矫正手术,在手术后30天内,因手术原因而导致单眼或双眼失明,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近视眼矫正手术意外失明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③眼科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且视力低下,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眼科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④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期满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本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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