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正文
杭州生育保险新政策解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旧政策: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除外)、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杭州的生育保险实施定额支付,标准是: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助娩产2800元;剖腹产5000元;7个月以下引产1600元;流产1000元

  按原政策,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本人的平均工资来算的

  生育保险费用审核拨付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新政策: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生育的,还可以拿到一笔"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新《办法》规定,要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费用审核拨付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新老政策对比:

  1、对扩大参保范围

  将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到了参保范围。

  2、医药费减少

  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即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报销

  3、产假工资增加

  平均每位产妇可以多拿5000元以上

  4、审核拨付时间缩短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