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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型医疗险不能重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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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城市医疗水平的提高,人们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的比重上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得到激发,同时人们对于如何选购医疗险也予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专家表示,费用型医疗险不能重复理赔。

  沈女士上班时不慎踩空楼梯摔伤,后经医生诊断为右脚脚踝骨错位,住院手术治疗共用去医疗费7700多元。出院后,沈女士拿出自己投保的两份保单合同,发现每份都附加了医疗费用保险。她自己根据合同粗略计算下来,两份保险一起理赔可以得到14000元左右。

  而实际上,两家公司共给付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6800多元,住院补贴费用1800元,比预想少了很多。沈女士认为保险公司理赔有问题。

  据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介绍,像沈女士这样在不同公司重复投保相似的医疗保险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不同公司进行重复理赔。《保险法》规定,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给付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费用。医疗费用重复理赔,各保险公司一般按照比例赔付。

  沈女士先到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会在所有的费用单据上盖章,并在医院开出的总费用单上注明公司的名称、赔付的具体金额以及日期。最后连同保单、理赔清单和单据一起归还给沈女士。当沈女士拿着已理赔过的单据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把实际医疗费用扣除已经赔付的金额后给付。

  所以,总的给付金额不会超过实际的费用,这也是为什么沈女士实际理赔的金额要比预估的少的原因。

  需要说明的是,按比例赔付不适用于那些医疗每日补贴类型的险种。补贴性质的险种一般都是实保实赔。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如果沈女士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补贴型保险,两家公司都将按照合同注明的金额足额给付,不考虑是否在其他公司也得到过相同性质的理赔。

  有关专家认为,市民在投保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时,要衡量自己的具体情况,不要重复投保造成费用浪费。医疗补贴项目的保险虽然可以多方理赔,但是也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和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以和自己的收入水平持平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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