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正文
温州市社保基数,医保基数及缴费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0年--2011年,温州市最新医疗保险,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出来了。

  2010年--2011年,温州市最新医疗保险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出来了。

  社保缴费比例及社保缴费基数详细介绍:温州社保缴费比例及社保缴费基数详细介绍:缴费基数最高上限为:6870元,最低下限为:1374元(按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职300%,60%计算)

  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洞头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医保查询,医保定点医院,医保报销比例等.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查询:均可登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

  已纳入五费合征单位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五费合征办法执行,未纳入五费合征单位的缴费基数,按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的60%的,按60%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住院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6%,公务员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帐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门诊医疗保险费(不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3.5%,在职职工个人帐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2.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824元的80%计算,确定为2259元,有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824元的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8%。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2100元,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费比例22%,个人缴费比例4%。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8%。

  五、农民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2%。

  六、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缴纳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在职人员每人每月9元。

  七、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标准为39780元。

  八、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标准为22032元;离休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年医疗费标准为17626元

  已纳入五费合征单位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五费合征办法执行,未纳入五费合征单位的缴费基数,按申报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的60%的,按60%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住院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6%,公务员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帐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门诊医疗保险费(不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3.5%,在职职工个人帐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2.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6%。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824元的80%计算,确定为2259元,有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824元的8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8%。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2100元,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费比例22%,个人缴费比例4%。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8%。

  五、农民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2%。

  六、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缴纳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元,在职人员每人每月9元。

  七、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标准为39780元。

  八、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标准为22032元;离休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年医疗费标准为17626元

 

分享到:

关于 的更多内容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