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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如何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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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西安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对认定结论不服时,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满或虽然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问: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企业是否能终止劳动合同?

  答: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可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答: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答: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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