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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职员的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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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先生,30岁,职员,月均收入5000元。下面是为他设计的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原创作者:广东 深圳 平安人寿 蒋红

[摘要]陈先生,30岁,职员,月均收入5000元。下面是为他设计的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资料:陈先生,30岁,职员,月均收入5000元

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保障方案:

客户资料:

陈先生,30岁,某外企公司职员,新婚不久。

需求分析:

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平日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熬夜,存在健康隐患,因此小陈开始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障

保险规划:

陈先生,30岁,投保“常青树计划”。

计划险种组合:鑫盛10万+附加重疾10万+意外10万+意外医疗1万

计划资金投入:年交保费4028元 (交20年)最高总投入80560元

陈先生利益一览:

每天不到12元(年交方式),轻松拥有六大保险利益

重疾保险金:90天等待期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鑫盛重疾合同效力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高额身故保障金

疾病身故保障金:疾病身故10万+交清增额

60岁累积保额 164260元

70岁累积保额 209978元

80岁累积保额 271164元        

意外身故保障金:交费期内意外身故2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保额 207133元

50岁累积保额 229647元            

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3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保额 307133元

50岁累积保额 329647元         

注:以上疾病身故保障金、意外身故保障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均是在未领重疾金,并以中档分红为例,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

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1-10万的保险金。

详细利益请见下表

保障利益

金额

备注

意外伤残保险金

1-10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10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0000元。

享受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

70岁  当年分红3140元

80岁  当年分红 3678元

现金价值: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

70岁  现金价值 143100元 (总交费 80560元)        

80岁  现金价值 216660元 (总交费 80560元)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还可以申请现金价值80%进行保单贷款

注:

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因此交清增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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