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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唤地震洪水等巨灾意外险的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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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这几年来,地震,旱灾,洪灾,台风等巨灾频发,媒体强烈呼唤保险公司推出巨灾意外险来应对天灾给国民和游客带来的严重损失。

多方支持,才能尽快推出巨灾保险

两年前的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让一些保险公司开始重新审视险种的配置。地震过后,保险市场对于地震保险出现空前增长的需求,作为保险公司理应抓住商机,及时推广相应的保障险种。但由于国内巨灾保险领域尚未成熟,且地震等巨灾保险具有“大灾难、大范围、小概率”的特性,风险很大。仅由一家或数家保险公司来承担类似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其理赔成本无疑难以承担。因为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首先要考虑投入产出,特别是要考虑概率事件。像地震这样概率很低、损害面很大的事件,很难设计保费费率。因此,推出地震、洪水这样的巨灾险需要多方支持,笔者认为,国内巨灾保险的推出可以借鉴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首先,国家可对此进行财政扶持,由政府开支设立专项保险基金;其次,可采取行业联保、互保等方式分散风险,也可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分保;最后,可利用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销售衍生产品以化解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出险,购买者可分担高风险;而不出险,则可收取高收益。

地震、洪水和冰雪这样的巨灾是人类的天敌,它一般具有不可预测和不可化解性,但这不等于说我们无所作为,只能坐以待毙。两年前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为6.1亿元,仅占经济损失的0.7%。国内灾害保险赔付率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在政府特殊财政和税务政策的支持下,组建国家巨灾风险管理协调机构,尽快研究制定政府支持下的巨灾分担补偿机制,设计和出台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规范巨灾筹款方式,让作为特许经营的具有相当公益性的保险业在巨大灾害发生时发挥普惠作用,即使再出现玉树这样的强烈地震我们仍可以“从容不迫”地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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