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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医保一证通工作将在年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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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方便参保者到医院就诊,山东济宁将在全市实行范围内实施《医疗保险证》,此项工作将在年底之前完成,届时参保者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增加个人负担比例。

    作为山东省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要事项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医疗保险证》“—证通”工作将在年底之前完成。该政策将覆盖190万参保职工,并极大地方便他们住院就诊,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可到市内55家各级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就医,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不增加个人负担比例。

    “跑腿”“垫钱”将成历史

    “我是一个老病号,亲身感受到‘一证通’实施前后的各种便利,这确实是政府为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啊……”9月7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访时,已经先后两次住院的肿瘤患者戚先生激动地告诉记者。

    据戚先生介绍,他在济宁某县区的一家企业工作,去年患上了肿瘤疾病。限于当地医疗条件,戚先生不打算在当地的医院就诊,于是来到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刚开始来治病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还要办理转诊手续,还要有自付比例,还要自己先垫钱再拿回当地报销,实在是太麻烦了”戚先生谈起“一证通”未实行之前,自己看病的种种不便之处。

    得知实行了“一证通”后,戚先生感叹政府办了一件大好事。

    “我们实行‘一证通’就是解决参保职工‘跑腿’和‘垫钱’这两大难题”在“一证通”惠及参保职工方面,济宁市医疗保险处医管科副主任纪志强给出了最直接的解释。

    惠及190万参保职工

    采访中,济宁市医疗保险处刘学杰主任告诉记者,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在济宁市内任何一所综合定点联网医院就医住院,不再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手续,不增加个人负担比例,出院时除了个人应付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院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院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按参保所在地规定的医疗费支付比例结算。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需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先由定点医院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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