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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镇职工省内异地就医明年底可立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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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年年底前,陕西全省将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由就医地经办机构推荐,省医保中心审核后认定备案,参保地经办机构选择,由就医地经办机构监督管理。异地就医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定异地就医资格及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去年我省异地就医近3万人次人均医疗费1.5万元

  据2009年省医保中心统计,我省约有异地居住人员18.38万人,其中退休15.76万人(88%),在职2.62万人。

  退休人员在西安市安置的约1.1万人,在本省其他地市安置的6.2万人,在省外安置的8.46万人,异地就医的患者约2.93万人次,异地报销医疗费用约4亿元,约占全年医疗费用支出的15%,人均医疗费用支付1.5万元,是本地7506.4元的2倍。

  三成多人员垫付2000元以上医疗费

  据2006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异地居住人员约450万人,住院平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高达44.8%,有33.19%的人员垫付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28.1%的人员从费用申请到报销时间间隔在一年以上,23.7%的人在半年以上。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咸阳召开“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工作研讨会”,全面启动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将以省内跨地市就医人群为重点,以省级医疗保险网络平台为基础,逐步扩大联网范围,最终实现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持卡就医购药、异地结算“一卡通”目标。

  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年底前,全省将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咸阳、铜川、宝鸡、汉中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实施,其他各地力争下半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届时,省内所有异地就医费用均不再需要个人垫付后报销。

  陕西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遵循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解决异地住院后解决异地门诊药店、先基本医疗保险后扩展到其他社会保险的步骤,以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为重点,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在我省内跨统筹地区持卡就医、购药,包括异地药店购药、异地普通门诊、异地住院、异地门诊抢救、异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

  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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