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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解持社保卡就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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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今年已经全面发放社保卡,持卡就医的人群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还有一部分市民对社保卡就医的相关知识不了解。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要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答: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或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

  目前,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300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18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提供24小时开通服务;

    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ld.gov.cn)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

   问: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答: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因此,造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问: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下半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但在此之前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应提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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