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之前必须“激活”
办理社保卡后,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相同,系统自动将医保卡资金转入社保卡内;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不同,市民领取社保卡后须到原医保卡发放单位,即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在确定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后,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清户。
拿到社保卡,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目前,社保卡的激活只能在天津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如社保卡在办理激活手续前丢失,银行可为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失主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卡的服务银行办理挂失即可。
更换期间使用临时卡
能“救急”
在办理更换期间,如果有人急需使用,社保部门将采取“ 临时卡”的办法,在正式卡还没有制作完毕前,“ 临时卡”能代替正式卡使用。同时,为了方便上班族办理更换社保卡工作,社保部门还实行代办登记,每月定时、定点,或以预约的形式(时间可以在双休日、也可在工作日下班后),由各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的服务人员,接受上班族办理社保卡的申请,并代其办理登记和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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