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怎样?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江西日前出台新规,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那么,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怎样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不转移统筹基金?已经领取过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还能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呢?

多重关系

同期多个账户只留一个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含首次参保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此外,《通知》还规定,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对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情况进行清理。2010年1月1日后重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2009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多处个人账户,在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原规定为其合并。

转移流程

转移接续45日内办结

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应向社保机构递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同时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居民身份证。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同意转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原参保地发出。

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流动就业人员凭居民身份证要求参保地社保机构,按全国统一格式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参保地《联系函》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并审核其缴费情况。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应在受理《申请表》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打印《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自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应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