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盖单位公章、职工本人签名的《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6、享受增发养老金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独生子女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进步奖的证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聘书呈报表等增发项目)。
承办部门
成都市社保局养老待遇核定处
联系电话
87706762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成都市社保局3楼6区1-8号窗口
投诉电话
87706759
收费标准
5元/人(打印资料费)
承诺时限
即办件(特殊情况除外)
办理时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符合特殊工种、因病退休(退职)、工伤退休、国有企业破产提前退休的,须经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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