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对进城打工(工作)农民的统称,也是中国转型期对于农民身份转变的一个过渡性称呼。农民工一词最初的来源是农民合同制职工的简称,以后演变成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总体称呼。农民工的身份虽然比较特殊,但是在法律上属于企业职工的范围,应当与城镇的劳动者一样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享有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待遇。为了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落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本征缴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
那么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和相关费用缴纳的数额是否一样呢?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与城镇的劳动者基本一样,但是各地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跟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实施性规定。例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北京地区打工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北京市的各企业应当遵照执行。当然,在现实中,即使是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还是有一些单位是不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对于这些企业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向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投诉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咨询当地政府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获知办理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敦促企业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法规]
《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本征缴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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