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的原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
实施行业、系统统筹的单位职工按行业、系统时间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
退伍、转业的复转军人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全民合同制职工(指80年代时按计划招收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无视同缴费年限;
由转制单位调出的员工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原来为事业单位后来政策调整为企业的部分单位其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其实际缴费时间按相关时间规定认定:
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局属、省属在陕科研机构(26家)自2000年1月起缴费;
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8家)、科研单位(4家)自2001年10月起缴费;
长期离职人员如何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过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职工离开单位后的时间如果是在实施社会保险前的,期间不能算做视同缴费年限,而实施之后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则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及按月领取养老金。所以,离职时间较长又无社保关系的职工,应及时建立及接续社会保险。
辞职、被辞退、开除人员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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