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至2010年底,全省经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各类养老机构共有2562所,床位11.08万张,收养老人7.4万人。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已达797家,养老床位4.99万张,收养老人3.12万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54家,服务居家老年人292.7万人次。
记者从省民政厅对政协提案答复中获悉,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文件拟提出,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设立门诊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且经审核批准后,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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