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专家答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很多就业流动性相对较强群体来说,由于经常转换工作地点,致使保险关系也要进行频繁的转移,尤其关系着自身利益的养老保险问题等,而且各个地区实行的政策与缴纳费用不尽相同,因此产生一系列养老保险转移问题。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显示要有相关单位做保证,才可进行申请,所以我个人建议你先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后,再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