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20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人,约占全世界老龄人口的24%。由于制度设计等历史原因,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形成了“双轨制”,多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存在着较大差距。据年初调查,有高达94%的网民认为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不合理。
然而,究竟该如何破除“双轨制”,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觉得退休以后大家都是社会人,应该统一标准,尽快实行“一轨制”;有人认为减少现有群体的养老金待遇阻力太大,不妨走“帕累托改进”或增量改革的路子,大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福利,只“填谷”不“削峰”。上述观点虽有道理,但并不可行,要想破除养老“双轨制”还得另辟蹊径。
很明显,在时下国家财力尚不能完全包办的情况下,“一轨制”说白了就是“削峰”。不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制度的制定者和受益者,双重身份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让他们一夜之间把养老待遇大幅降下来,不仅阻力很大,而且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的稳定,风险也很大,绝不只是愿不愿、敢不敢的问题,这恐怕正是“双轨制”改革步履维艰的根子所在。再来看看“填谷”,基于企业单位受制于自身效益等诸多条件的影响,将职工养老金提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似乎不可能。且不论国家财政目前是否具有“兜底”的实力,即便有,面对不断增长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今天能“兜”得起,明天也“兜”不住。
由此可见,无论单纯地“削峰”,还是单纯地“填谷”,都不是解决“双轨制”的好主意。实际上,养老金改革的实质是利益调整,直接面对的矛盾是调整谁的利益,所以必须兼顾“两头”,积极稳妥地推进。一方面,要冷静客观务实地看待现状,尽量避免触动现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福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缩小与企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上的差距;另一方面,要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提高标准等综合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最终向机关事业单位“看齐”。毫无疑问,在“填谷”的同时,进行差别化地“削峰”,既可减少阻力、激发动力,确保改革顺利,也有望稳步实现公平养老。
总之,改革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慎重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既要追求公平性,又要注重可行性,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因此,我们决不能急躁冒进、意气用事,一提及养老“双轨制”,就恨不得立即“削峰”或马上“填谷”,当作了一道简单选择题!(文章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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