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面临三种选择:纳入到城镇养老保险、纳入农村养老保险,或者专门设一个制度。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孙洁认为,从长远考虑,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现实性,但在操作方法上一定要有过渡办法,包括降低缴费门槛、在费率上规定上限和下限供农民工自由选择、采取将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方式以及农民工流动就业时可以带走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在全国各地累加等等。
截至目前,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诸多政策尚不明朗。可以肯定的是,该办法将对农民工实现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模式满足各种层次的需求。比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以继续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如果本人愿意并有缴费能力,可以自愿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回农村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长期从事农民工研究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章铮,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这种分类管理的模式弊端也很明显。农民工尤其是刚刚进城的农民工,无法判断是否能稳定就业,所以很难作出最优的选择。此外,基于中国的户籍和城乡藩篱终将消除的长远考虑,这种分类管理也不利于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专家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最终依赖于社保基金的全国统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最新公布的情况,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等13个省区市实现了省级统筹。
“从完全实现省级统筹再到全国统筹,这将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决策层必须有更大的决心破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壁垒。”孙洁说。
而近来关于武汉给予农民工转户口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设农民工工作司等新闻则传递出一个信息——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得到比较集中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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