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是此次改革的难点。我省规定,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我省规定,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去了新单位咋办?
转移前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此次改革也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出了规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
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一致的。这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有序流动。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指设区的市,含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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