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四、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鱼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3、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