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853元执行;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3、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11月17日-12月16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没有申请者可在2017年3-4月份申请补办,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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