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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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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险到底有什么联系呢?我们该如何落实养老制度?

  首先,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消除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准入门槛。

  因为只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才能建立企业年金。再次说明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的定位和保障水平是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前提。

  其次,大力鼓励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社会越进步,自由职业者越多,对此需求越大。

  特别是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小的情况下,它承担着扩大覆盖面和提供保障水平的双重任务。

  再次,规范团体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关系。

  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都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的是,企业年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导和推动,团体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公司或养老金公司开发的养老保险产品,前者比后者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因此需要从成本与风险角度比较两种模式的优劣。企业年金采取信托管理方式,设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

  从制度上把资金投资运作与资金存放分开,避免人为风险。但是它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市场风险,这种风险最终要由参与企业年金的职工承担;分开管理也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团体养老保险把所有功能集中养老保险公司或寿险公司一身,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并且根据协议保险公司可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但是透明度不够,保险行业形象欠佳也进一步影响社会对公司的信任。

  另外,企业年金指定的管理机构数量太少,受托人仅仅5家,这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需求。寿险公司数量较多,大中小公司都有,能为不同企业量身定做职工养老保险计划。竞争能够提高效率和服务,促进市场竞争也是最好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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