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你问的实际上是关于如何客观看待这次清理整顿的问题。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今后两三年内都是保险中介监管的重中之重。今年是起点,我们集中人力、物力大张旗鼓地开展,是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打基础、做准备,力争在三年到五年内基本完成。
坦率地讲,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本来就不是清理整顿的本意。特别是对一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复杂问题,用一年时间清理是不现实的,监管和市场都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但是我们相信,通过清理整顿,一定会遏制市场普遍违法违规的态势,一定会在纷乱繁杂中理出保险中介发展和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头绪。
必须把清理整顿的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辩证统一起来,既要有短期的疾风骤雨来显示监管决心,更要有长期的稳打稳扎来显示监管恒心,体现久久为功。
清理整顿的短期效益在于治标,长期效益在于治本,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
开方:何去何从
《财经》:开展清理整顿是为了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那么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各自有什么样的工作侧重?
黄洪:保险中介是市场化的产物,下一步改革发展也必须坚持市场化。
我们将进一步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厘清监管与市场的边界,要“管”“放”结合,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由市场,切实让市场在保险中介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对保险中介市场主体而言,需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解放思想以顺应时代趋势,体现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一定要敢为人先;坚持服务至上以夯实行业基础,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紧紧围绕保险业战略重点提供服务;坚持市场改革以创造机制优势,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保险中介发展进步的永恒动力;坚持专业化方向以增强核心竞争力,要从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出发,以专业优势赢得发展空间。
《财经》:未来一个时期,保险中介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样的?
黄洪:监管实际上就是如何平衡和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问题。相对而言,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但监管在“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方面仍有较大的空间。
首先要把握好监管定位。要把功夫下在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上,抓住真正该管的,管严管好;要坚持防范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促进市场繁荣,建立能让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竞争机制,依靠市场力量实现优胜劣汰、推陈出新。
其次是坚持依法监管。依法必先加强立法,要以“简约”、“管用”为目标,大力推进中介监管制度废、改、立,建立高效力的“游戏规则”,不求多而求精,不求全面而求实用。
我们要抓住《保险法》启动修订的契机,从更高层面系统研究和构建保险中介的法律框架,特别是要强化处罚效力,加大违法成本。依法还要强调执行,有了法律就要严格执行,特别是处罚上不能打折扣,必须把鲜明的政策界限体现出来,否则就容易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保险中介领域亦要推进简政放权。凡市场能决定的,就还给市场;凡企业能自主的,就还给企业;凡社会能自己解决的,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前一阶段,保监会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事项移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管理,走出了保险中介监管简政放权的重要一步,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资质管理方式。
今后我们还将转变监管方式。中介监管要从“直接管”转向“间接管”。通过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的管控责任,以保险公司为抓手,来提升监管效力效率。此外,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实际的保险中介监管核心指标体系,完善保险中介服务评价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逐步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和粗放经营模式。
《财经》:清理整顿、深化改革,涉及一系列的领域和问题,比如营销体制改革问题、中介机构准入门槛问题以及“大资管”时代下保险中介涉足理财产品销售的问题,保监会对此有哪些新的监管举措?
黄洪:你提到的这些都是很具体的实际问题,我们需要在清理整顿中逐步理出清晰明确的思路。营销体制改革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我认为,改革的落脚点是让营销员真正得到实惠,重点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提高营销员的收入,二是要理顺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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