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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伤残新标准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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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1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的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伤残标准》)正式开始实施。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意外伤害险的赔偿范围“扩容”,由34项增至281项。据了解目前保险业的几大保险公司已经全面实施新的意外险标准。由于新标准的赔付范围扩大,部分保险公司售卖的意外险价格后期将随之上调,预计调价幅度在30%~50%。

  新标准赔付范围“扩容”

  国寿甘肃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扩容”。在覆盖范围方面,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从而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还新增了对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纳入了新标准的保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新标准由原来的7个等级34项增至10个等级281项,特别是新增加了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100余项。

  保险金给付比例提高

  新标准实施后,购买意外险的消费者不在理赔范围的情况将大大降低。国寿甘肃分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旧标准中,手部只有手指缺失等情况下才能得到理赔,但新标准实施后,如果是手骨骨折后导致功能性障碍也在理赔范围内。再如小孩股骨骨折,旧标准就不在理赔范围内,但新标准实施后,则是需要赔付的。

  保险产品价格上涨30%~50%

  新标准将部分人身保险的伤残保障范围扩大了,也将影响到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支出,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后期购买的部分人身保险产品价格是否会上涨呢?据相关人士表示,新标准扩大伤残范围,受益人赔偿范围扩大,客户获得赔付的概率会增加,必将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上升,意外险是否提价,各公司则会根据各自的产品所分摊的管理成本不同而来制定价格。

  总之,此次意外险伤残新标准的实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也是双面的。一方面使保险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考验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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