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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困难群众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最高可达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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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民政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是对相关工作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南方日报10月29日已对工作方案作报道),此次征求意见时限为10天。

  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纳入广州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一)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二)本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四)本市持证重度残疾人;

  (五)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

  (六)符合《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救助条件的其他人员;

  (七)本市持证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八)本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

  (九)本市困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十)经批准的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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