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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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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由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而一个团体的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所以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

  说说意外险和补充工伤(工伤责任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只是基本的一些保障,当你们都给员工买了社保工伤保险,发生了1-4级是由社保了承担的。发生5-10级别是由社会保险和企业一起按比例来承担的。

  意外险保障范围是很广,但责任不到位,它保障24小时,无论是工伤或者不工伤,发生的风险可以说是意外。有点好处就是身故了有10万保障。而承担的责任是1-7级的赔偿,而且是按比例来赔偿的,往往没有起到到位的保障,企业还得贴没赔到位的余额。

  而我们企业只需要承担责任范围是在5-10级别,而大部分风险都出现在8-10级别(小毛病把手指搞到了)但我们企业要管的责任就是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也就是我们企业要针对性的买保险。

  5、如果现在买团体意外保险,可否将保险期限从年底开始起算?

  答:团体意外险分两种:

  一种是建工险。根据工程量总额保障工地员工意外风险。这个需要和工期关联。但是投保人也可以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投保日期,但是不能前置投保日期,可以延后。生效日之前的风险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另外一种就是团体意外保障。他也可以选择投保时间,还是和上述一样,不能前置日期,可以延后,但是生效日之前的风险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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