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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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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公司企业员工的一般意外伤害和交通意外伤害,还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与垫付,另有意外住院误工补偿,24小时医疗救援服务,意外险保额最高30万元,是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的首选福利!
   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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