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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与客户的理赔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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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淄博市市民程立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的爱人蒋维华在2007年2月购买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 (万能型,A,2004)后,2008年1月诊断出重大疾病——多发性硬化症,却被告知不在理赔范围内,4年后重新要求理赔之路费尽周折。

  重疾理赔耗时4年

  蒋维华2008年1月经淄博市中心医院初步诊断得了“多发性硬化”症。程立智告诉导报记者,当时他曾几次要求平安人寿的业务员薛居兰报案理赔,均被其以“套不上”为由拒绝报案。程立智及家人也就此放弃了追讨赔偿,并且继续缴纳保费。

  然而2011年5月,程立智在一位做保险业务的朋友的提醒下,得知按照那份平安人寿的合同规定,蒋维华2008年时就应该申请报案理赔,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可后能获得8万元的理赔金。

  导报记者获悉的资料显示,2011年5月27日,蒋维华收到平安公司拒赔通知书,理由是其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证明不符合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程立智却告诉导报记者,这份通知书是在薛居兰送达的病历残缺,并且2011年2月21日蒋维华的核磁共振报告单未交的基础上作出的。

  6月份,蒋维华按照平安人寿理赔部的要求做了司法鉴定,500元的鉴定费自理,鉴定结果是符合重疾理赔条件。2011年6月23日,8万元理赔金全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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