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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纠纷 保单最好指定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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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母继父为女儿投保,爱女因病身故后,从未给过保险费的生父却成了女儿的保险受益人之一,并要参与10万元保险金的分配。日前,市民张女士陷入了与前夫的一场纠纷中,而这场纠纷的起因是一张保单中受益人一栏的“法定”二字。

  “想变更保险受益人,该如何办理?”“能不能指定非直系亲属为受益人?”昨日,本报31版《生母继父为女儿投保生父咋成了保险受益人》一稿见报后,引发读者热议,在咨询热线开通的短短1小时里,先后有10多位市民打进电话进行咨询。

  对于市民关注最多的保险受益人究竟应该是“法定”还是“指定”的问题,专程赶来本报接听热线的路石律师事务所人身保险法律事务部主任胡序言提醒,为避免纠纷,建议投保时受益人最好“指定”,因为填写“法定”不仅可能在日后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同时也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带来麻烦。

  受益人最好指定这个提醒很到位

  “你们的提醒很到位,以前买保险都是看熟人面子买的,保险代理人也没有给过专业的提醒,加上签合同时也着急,就从没考虑这个受益人填‘法定’或‘指定’究竟有啥不同,现在才知道原来大有讲究。”昨日下午3点,成都商报记者接到了读者张女士打来的电话,虽然错过了专家咨询时间,但她表示没关系,“看了你们的报道,我回去翻了下保险单,有几份也是法定的,好在受益人可以变更,我想未雨绸缪,还是抓紧时间自己指定一下受益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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