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先后询问了多家保险公司及相关法律顾问后,作出如下分析:
第一,如合同里没有明确指出“等待期”,根据中国《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可视为该保险公司自动放弃这一核查期限。
第二,部分保险公司虽然没有将首次投保疾病等待期写在合同内,但考虑到自身规避风险的因素,这些保险公司很有可能已将这部分费用计算在客户所交保费当中,因此客户也不必过多担心。
第三,在条款中,保险公司虽然没有对“等待期”做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如实告知已做出了明确解释。因此,客户只要投保时如实告知,不存在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拒绝赔付的。
如实告知是理赔关键
根据以往的诸多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消费者在投保时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最终能否获得理赔的关键所在。
那么怎样才算如实告知呢?
如实告知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