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限制孕妇投保部分险种,为什么代理人拒绝了所有的投保要求?”对于保险公司的解释,余小姐显然不能接受。她认为,代理人可以分开销售保险产品,而不是制订所谓的“保险计划”,提供一系列的保险服务。
对此,太平洋保险集团有关人士表示,孕妇要坚持投保,代理人没有理由拒保。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可以在公司核保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给“准妈妈”推荐保单。至于分开销售或是打包销售,对于消费者而言没有任何影响。保险公司提出“保单计划”、“一揽子保障”完全是出于对消费者利益的考虑。
投保要趁早
“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提前投保女性险。”保险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他同时指出,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中,大部分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准备或已经怀孕的这类特殊的女性群体来说,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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