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女性朋友应考虑备孕期间购买相关的孕妇保险。如果怀孕25周到28周后再去购买孕妇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不受理,要求延迟到产后8周才可以受理。而怀孕28周后,孕妇只能购买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险,类似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险等都不受理。也就是说,女性朋友若要购买孕妇保险,最好在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就去投保,这样保障期就能涵盖妊娠期。怀孕还被明确列为普通寿险和意外险的除外责任列。随着孕妇保险需求的增加,许多保险公司陆续推出能覆盖妊娠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但是,这类保险产品的等待期相当漫长,一般需要90到180天,甚至更长。等待期内若被保人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巴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萍提醒女性朋友,在投保孕妇保险的时候,一方面要切实考虑自己的经济因素,另一方面也要认真阅读自己准备投保的保险条款。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