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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智慧宝贝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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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泰康人寿智慧宝贝将资金给付集中于孩子教育关键节点,充分发挥资金价值。高额返还,充分满足孩子教育基金的需求。

  承保年龄:30天至12周岁

  缴费方式:

  趸缴(即一次性缴清)、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可自由选择。

  缴费期限:

  具有趸缴(即一次性缴清)、6年缴清、10年缴清或年缴至15周岁、缴至18周岁等缴费期。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投保人累计所缴保险费;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

  (2)、当时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可以任选以下一种方式)

  方式一: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方式三: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等值于保险单上载明保险金额40%的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红利分配: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保险合同的红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直接提取现金、积存在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下一期保险费的任何一种方式,灵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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