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案例二:
刘先生2008年7月1日为5岁的儿子投保一件期交保费1.2万元的世纪赢家保单(万能型),保费应交日在每年7月1日。受其原投保的传统险影响,刘先生认为在应交日后60天之内交上期交保费就行,导致第二年交费拖到了8月29日。结果,在9月1日结算日,其万能账户的保单价值比按时交费少了约80元。
客户张先生2009年3月19日投保一份世纪赢家保单(万能型),期交保费1.2万元,计划20年交。2011年3月份到第3期交费,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直到6月份才交上保费,结果因为没有按时交纳第3期保费而丧失持续交费奖励的权利。后经权威人士测算,即使张先生以后各年度均按时交费,虽然同样是交费,但因失去持续交费奖励的权利,其保单价值到第60个保单年度时减少约4万元。
注:以上案例中结算日利率按0.012329%计算(年利率约4.5%)。
点评:客户购买万能型产品时,按期交费和宽限期末交费,保单价值会有很大的差异,如果遇到缓交,可能还会影响到持续交费利益。持续按期交费,是保证您保险利益的最佳方式,按期交费这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会确保您获得的保障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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