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说明
出生满28天-65周岁的人士
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10.2),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10.3)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
产品特色
保额自选保障灵活
终身重疾人性关怀
投资保底分享收益
保额返还国内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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